支付宝湖北消费券新一轮在昨晚已经发放了,小伙伴们抢到了吗?目前来说消费券的有效期是一周,但对于购物需求不大的来说想要转让出去,那大家知道湖北消费券怎么转给别人呢?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。
支付宝消费券怎么转给别人?
支付宝消费券是不可以转让的,根据相关的规则说明:消费券不可提现,不可转赠、转让他人,不可为他人付款,不可售卖。
再来看一下其他的规则:
1,消费券使用范围:本市会场领取的消费券仅限在本市使用,餐饮消费券仅限使用于部分餐饮店(含外卖);超市(便利店)消费券仅限使用于超市、便利店(不得用于机动车用燃料加注)、水果店、生鲜店、母婴店、鲜花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;商场消费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、购物中心、服装鞋帽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,以支付宝收银台付款时提示“湖北消费券”为准。
2,支付宝支付金额达到使用门槛可相应抵减优惠金额,单次支付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。
3, 消费券使用门槛以支付宝订单金额为准,不能拆分使用。
4,使用本次活动发放的券消费,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,券可再次使用,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;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,券无法再次使用。
支付宝消费券转让合法吗?怎么操作?
不合法,是违法的,需要注意的。
据了解,政府消费券在本质上属于有价票证,政府向消费者发放消费券,目的在于刺激消费,对于提振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政府通过 ” 让利于民 “,让市民可以通过较为优惠的价格买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,而商家也可借此扩大销售,盘活消费市场,释放市场潜力。
对消费券 ” 倒卖 “” 套现 “” 薅羊毛 ” 等行为都属于违规使用,具有下列情形的,还可能构成诈骗违法犯罪,被追究刑事责任:
1、通过虚假交易实施消费券套现,非法获利数额 5000 元以上的;
2、使用电子产品、软件哄抢消费券,倒卖商品,非法获利 5000 元以上的;
3、商家合谋实施,且达到立案标准的,以共犯论。
上述行为,尚不够刑事处罚的,依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处罚。
此外,利用社交软件、网络平台等发布、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犯罪信息,情节严重的,可能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。
对于少量倒买、倒卖消费券的,可能涉嫌倒卖有价票证,依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二条处罚。
警方提醒,违规使用政府消费券的违法犯罪行为,不仅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,扰乱了消费环境,还导致政府政策效果大打折扣,给地方政府、企业和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。
对于倒买、倒卖消费券,虚假交易实施消费券套现,哄抢消费券,利用社交软件、网络平台等发布、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行为,警方将依法打击。
对于具有主观恶性较大、投机牟利、大量恶意套现等情形的行为也将从严打击。
此事也给广大消费者提了个醒,务必正常领取、使用政府消费券,而不是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牟利的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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